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紧急通知
根据教育部关于批准实施“十二五”期间“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2012年建设项目的通知(教高函〔2012〕2号),浙财院决定组织开展2012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计划目标
通过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促进高等学校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创新创业能力训练,提升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增强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在创新基础上的创业能力,培养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需要、适应各行各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人才。
二、申报条件
(一)凡是对科研有浓厚兴趣、学有余力的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均可参与申报。
(二)项目成员一般不超过5人。鼓励学生开展跨学科、跨年级合作研究。
(三)项目负责人要求非2008级学生。
(四)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执行时间为1-2年,项目必须在负责人毕业前完成结题答辩。
三、申报类型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浙财院仅支持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
(一)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实验方法的设计、实验条件的准备、实验的实施、数据处理与分析、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二)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进行一定程度的验证试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四、申报办法
请各二级学院接到通知后,发动学生积极参与,组织学生个人或团队从科技创新项目、挑战杯、电子商务竞赛等现有的研究成果中挖掘提升,认真填写《浙江财经学院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报书》(详见附件)。《申报书》 (一式二份) 会同电子版材料一并于2012年3月19日前交到行政楼129办公室,浙财院将在3月20日组织评审并上报到省教育厅。
五、项目管理
浙财院将对立项建设的项目予以一定的建设经费,具体经费标准将结合教育厅、财政厅有关创新创业经费情况而定。
2012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