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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届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2012年05月16日 15:05  点击:[]

 

      关于做好2013届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2-05-16] 来源:浙财院教通〔2012〕034号  作者:

 

各二级学院、2009级学生各班、2011级专升本各班:

根据国家教育部办公厅、新华社办公厅教学字[2002]5号文件规定,每位毕业生的学历证书相片、身份证号码和注册证书须一同上网。为此,经与新华社浙江分社图像采集中心联系,浙财院2013届毕业生的图像信息采集工作定于2012522(周二)进行,由新华社浙江分社图像采集中心来我校拍摄。为做好本次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拍摄具体安排

(一)时间:

2012522(周二) 12201615

(二)拍摄次序和地点:见附件

(三)注意事项:

1、各班必须在规定时间到达拍摄地点。

2、进入拍摄的班级由班长负责带队按学号次序(由小到大排列)安排好进入场地,学生在签名后按签名序号拍摄,切勿错位。未签名学生不能拍摄。

3服装规定为白色或浅色系,忌穿黄色服装,否则拍摄的像片上眼睛会变绿。

4、学籍异动到2013届的已拍摄并且上网核对确认无误的的学生,可不参加拍摄。

二、拍摄组织工作的要求

1、各二级学院务必通知到每位09级学生及11级专升本各班,学生必须按教务处安排的拍摄次序和拍摄时间准时参加拍摄,不得请假。不参加本次拍摄的同学将影响其毕业证书网上注册及按时领到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2按国家教育部规定,拍摄费用为每人15元,学生按班级收齐后,于2012530日上午前交所在二级学院;各二级学院将拍摄费汇总交到教务处。

请各二级学院认真做好组织工作。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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