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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3届省级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2013年01月11日 11:09  点击:[]

各二级学院、学生各毕业班:

    根据省教育厅浙教电传〔2013〕1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学生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13届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布置如下:

    一、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本校规章制度。

2、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学习勤奋、成绩优异,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各种文体活动、社团活动和公益活动,师生反映良好。

3、大学期间获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校一、二等奖学金或其他相当奖项2次(项)以上;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4、符合校级优秀毕业生的各项标准,经初评为校级优秀毕业生。

二、评选比例及名额

按各二级学院本届毕业生人数的4%的比例评选。具体名额分配详见下表:

 

二级学院

2013届毕业生人数

省级优秀毕业生名额

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

314

13

会计学院

589

23

金融学院

425

17

工商管理学院

434

17

信息学院

339

13

数学与统计学院

147

6

经济与国际贸易学院

320

13

法学院

167

7

外国语学院

273

11

人文学院

270

11

艺术学院

113

5

合      计

3391

136

三、评选程序

各二级学院在评选校级优秀毕业生的基础上,提出省级优秀毕业生初评名单,经学生处审核并报经学校审查同意后,报省教育厅审批确认。各二级学院在评选过程中要严格掌握标准,广泛听取教师、学生的意见,并做到条件标准公开、人数名额公开、程序办法公开、评选结果公开。

四、评选时间:各二级学院务必在3月7日前将《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并正反面印制)、《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名册》(附电子文档)和《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数据库》(仅电子稿)上报我处。本文件及相关表格可从校就业网下载中心下载(校就业网址为 http://career.zufe.edu.cn/newsbox/201311193429.htm)。电子文档可发邮件至jy@zufe.edu.cn

联系人:曹中成     联系电话:87557479

附件1: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附件2: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名册

附件3: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数据库

                                            二○一三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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