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管理学院各毕业班:
现就评选2015届院级优秀毕业生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目的
评选优秀毕业生工作是我校对广大毕业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毕业就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做好毕业生文明离校工作的基础。通过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提高毕业生综合素质,调动广大学生学习积极性,促进我校学风和校风建设。
二、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学校及所在二级学院组织的政治学习和其它社会活动;
2、模范遵守《普通高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
3、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学习刻苦、勤奋,成绩良好。
4、综合测评在班级前50%。
5、在班集体、社团、学生会中做出突出贡献。
6、每个班级15%的名额比例安排。
7、如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取消优秀毕业生资格:
(1)、毕业设计、毕业论文未通过;
(2)、毕业离校前不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校纪校规。
三、评选办法
1、评选程序:优秀毕业生由学生个人申报,班级民主评议,提出初评名单,填写《浙江财经学院工商管理学院优秀毕业生登记表》,经所在二级学院公示并审核同意后,报学校审批。
2、评选比例: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比例控制在本届毕业生总数的15%以内。各班必须严格按条件进行评选。
3、评选时间:请各班于12月8日前将填妥的《浙江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优秀毕业生登记表》(电子版及书面版,一式两份并正反面印制)。
浙江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二○一四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