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工: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关于推进二级学院绩效工资分配改革的意见(试行)》(浙财大[2017]62号)的相关规定,在2017年绩效工资总量定额核拨的情况下,为保证下半年绩效工资改革的顺利实施,经学院党政领导班子商议,决定上半年绩效工作量单价暂下浮10元,并于7-8月进行上半年绩效工资清算工作。
特此说明!
工商管理学院
2017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