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硕导:
根据《工商管理学院关于企业管理专业留学生硕导管理的通知》,具有我院留学生硕导资格的名单如下(按姓氏笔画为序):
序号 |
姓名 |
序号 |
姓名 |
1 |
王建明 |
10 |
陈惠雄 |
2 |
王跃梅 |
11 |
胡孝德 |
3 |
尤利群 |
12 |
倪文斌 |
4 |
刘辉 |
13 |
倪玲霖 |
5 |
许胜江 |
14 |
袁山林 |
6 |
吴道友 |
15 |
曾垂凯 |
7 |
吴丽民 |
16 |
谢凤华 |
8 |
沈渊 |
17 |
戴维奇 |
9 |
陈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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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以上留学生指导教师资格的名单如有异议,请在3日内和学院联系。
工商管理学院
2016年10月11日
附录
工商管理学院关于企业管理专业留学生硕导管理的通知
各位硕导:
为加强我院企业管理专业留学生硕导的管理,更有效地指导企业管理专业的硕士留学生,经学院研究,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一、留学生硕导的基本条件
1. 具有我校企业管理专业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
2. 曾在SSCI/SCI学术期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期刊论文一篇以上,或者在以英语为官方语言/习惯语言的国家或地区有半年以上的访学(深造)经历。
二、留学生硕导的管理考核
1. 原则上每位硕导每年限指导1位硕士留学生。
2. 指导的硕士留学生未在正常规定时间内毕业的下一年停招留学生一年。
3. 若学校出台关于留学生硕导管理的新考核标准,并高于本标准,我院将执行学校标准。
三、本通知由工商管理学院负责解释。
工商管理学院
201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