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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院关于做好2024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4年11月07日 09:12  点击:[]

学生各班:

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和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浙学助〔20243号)、《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文件精神,现将2024年我院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标准和申请条件

1.资助标准:本专科生(含预科生,不含退役士兵学生)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由每生每年3300元提高到3700元,发放标准按照上级部门有关政策执行。

2.基本申请条件:

1适用对象为2024-2025学年学校认定的资助对象;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3.退役士兵只享受退役士兵助学金,不能参评国家助学金

二、名额分配


学院

一档名额

二档名额

管理学院(含预科生)

76

138

三、评审要求

1.国家助学金今年通过浙江省学生资助一窗受理平台进行线上申请审核。符合条件的学生通过一窗受理平台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操作说明详见附件1

2.学院初评获得国家助学金学生名单,需经各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审小组评审、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如师生有异议,评审小组应在接到异议材料的2个工作日之内予以答复。初审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送至学校。

四、材料报送

今年认定为资助对象的同学务必于1110日前系统上完成申请,并完成在线填写《2024-2025学年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获得者名单备案表》(附件2)。助学金一档优先考虑重点资助对象。


附件:

1.浙江省一窗受理平台手机端申请资助指南(国家助学金)

2.2024-2025学年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获得者名单备案表



浙江财经大学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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