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各班: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2024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
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由每人每年8000元提高至每人每年10000元。
二、评选条件
原评选条件不变。
三、评选名额
我校国家奖学金名额第一次下达28名,根据最新通知,在此基础上增加29名,总名额为57名。根据各学院二年级及以上在校本科生人数,我院国家奖学金名额原为3名,现增加3名,共6名。
四、评审要求
1.各班要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国家奖学金政策,确保每个在校学生人人知晓申请时间、申请条件和评审程序。
2.学院应根据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评审。
3.学生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向学院提出申请,并递交以下材料(学生姓名、学号、身份证号确保准确无误):
(1)《附件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规范严格按照附件2和附件5)《附件3: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2)《附件4:管理学院国家奖学金候选人基本情况登记表》
(3)登记表中所填各类奖项证书的佐证材料
4.同一学年内,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浙江省政府奖学金三者之间不可两两申请兼得。学生在同一学年获得政府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和学校奖学金(专项奖学金除外),荣誉可以兼得,奖金就高发放。
5.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要经各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评审、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如师生有异议,评审小组应在接到异议材料的2个工作日之内予以答复。
五、材料报送
申请学生须将审批表、名单表、登记表以“班级 姓名 学号”方式命名,佐证材料以“材料时间 材料内容”方式命名,如“202307 第十三届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及创业”挑战赛总决赛一等奖”,发送至邮箱:zufegsqwb2022@163.com,申请截止时间为11月1日中午12:00。
管理学院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