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
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和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浙学助〔2024〕3号)文件精神,现将2024年我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与申请条件
(一)奖励标准每人每年5000元。
(二)基本申请条件:
1.适用对象为2023-2024学年认定的资助对象;(适用对象为去年认定的资助对象,而非本学期认定)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党、团纪律处分或行政处分(警告及以上);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6.有良好的卫生习惯,2023-2024学年所在寝室等级为B级及以上;
7.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2023-2024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列班级排名前70%,无不及格课程。
二、名额分配
2024年分配我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为76名。
三、评审要求及材料报送
1. 符合条件的同学于10月20日之前将《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只交纸质版,见附件1),交至各带班辅导员处、《2023-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只交电子版,见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zgzz2021@163.com。
2.学院初评公示后,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需要通过浙江省学生资助“一窗受理”平台进行线上申请审核。(提前准备好电子版证件照)通过“一窗受理”平台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操作说明详见附件3。
3.同一学年内,国家励志奖学金同国家助学金可以同时申请获得,但同国家奖学金、浙江省政府奖学金均不可重复申请获得。
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