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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财经大学管理学院2025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

2024年12月30日 09:29  点击:[]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浙江财经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管理办法》(浙财大〔2022〕138号),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管理学院2025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办法。

一、招生专业

管理学院招生专业为“企业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详细信息如下:

一级学科

学院代码及名称

专业代码及名称

研究方向

1202

工商管理学

005管理学院

(MBA学院)

120202企业管理

01数字战略

02数字创新创业

03数字与绿色营销

04数字时代的人力资源管理

120204 技术经济及管理

01运营管理与优化

02复杂系统与智能决策

03智能商务与管理

04 技术预测与管理

二、组织形式及职责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院招生工作的统筹管理。学院党委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监督,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全面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2.材料审核专家组:学院成立材料审核专家组,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评估,根据材料审核成绩和招生计划择优确定入围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

3.综合考核专家组:学院成立综合考核专家组,对通过材料审核的考生进行综合考核,全面考察考生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

每个专家组由不少于5名政治过硬、责任心强、为人公正、教学科研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的申请专业所在学科博士生导师或具有副教授(含)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

三、报考条件

1.申请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有着较好的综合素质,具有从事科学研究的强烈愿望和顺利完成博士学业的良好条件。

(2)已获得硕士学位或为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前须取得硕士学位证书);申请人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确有特殊学术专长和突出科研能力的可适当延长至40周岁。

(3)英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英语六级成绩425分及以上;专业英语四级成绩合格及以上;雅思成绩(IELTS)5.5分及以上;托福(TOEFL)成绩80分及以上;在母语为英语的国家或地区参加英文授课学位项目并获得学位;在SCI、SSCI等国际期刊以第一作者(含导师第一、学生第二作者,或学生为通讯作者)发表过学术论文。

(4)专业理论基础扎实,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科研能力,近3年至少有1项代表性科研成果(学术论文、学术著作、研究课题、科研奖励等)或其他经学校认可的代表其学术水平的成果。

(5)两名学科领域内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7)报考类别为“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全脱产在校学习,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须转入我校。

四、申请程序

1.报名(2024年12月28日至2025年3月15日)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浙江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系统” http://yjsfwpt.zufe.edu.cn/boshi),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所有网报信息字段,特别是学籍学历信息必须填写准确、完整)。在2025年3月15日前缴纳报名费用,并将缴纳凭证网上提交至报名系统。考生须在报名系统里以PDF文件形式提交电子材料:

(1)《浙江财经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从“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院网站(gs.zufe.edu.cn)-公共服务-常用下载”中下载或从报名系统内下载);

(2)学历学位材料:

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录取后须补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完成学历学位审核后方可报到注册;已取得硕士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最后学历学位在境外获得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

(3)有效居民身份证;

(4)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论文目录等内容);

(5)硕士课程成绩单,须加盖就读学院公章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6)英语水平相关证明材料;

(7)个人陈述(含对报考专业的认知、拟定的研究计划、已获得的科研成果等,3000字左右,格式不限);

(8)个人科研和实践成果清单,并附相关成果证明;

(9)报考学科领域内2名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从“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院网站(gs.zufe.edu.cn)-公共服务-常用下载”中下载或从报名系统内下载);

(10)体格检查表(体检应在二甲及以上医院进行,三个月以内有效,体检标准参照高考体检标准)。

2.资格审查与材料评价(4月上旬)

材料审核专家组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评价,对申请人进行网上资格审核,将拟接收的博士研究生申请人名单及其有关材料上报研究生院。

经研究生院审核申请人材料后,统一公布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

3.综合考核(4月中旬)

综合考核专家组根据学科培养需求,制定相应的综合考核办法,经研究生院审核备案后公布。综合考核专家组按照考核办法负责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学术水平、研究潜力等方面的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办法另行通知。

4.录取(4月下旬)

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经过综合考核,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审核、汇总名单及相关材料,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主管部门。

五、信息公开与监督

1.“申请-考核”制研究生招生工作秉承“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程序透明、操作规范。学院及时在信息网站上公布实施细则和考核办法、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及拟录取名单。学校研究生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工作实行全面监督,并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2.考生对招生录取过程产生疑议,可向学院提出质疑,学院负责向考生做出必要解释。考生如不接受解释,可向学校提出申诉。对申诉和投诉问题经查证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

3.我院申诉渠道为:电子邮箱Qinglianguanli@zufe.edu.cn,电话0571-86735177。

六、其他

1.应届考生被录取后在入学报到前若不能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取消录取资格。未按规定办理档案调转手续或未通过档案审核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和入学资格。

2.对弄虚作假者或有学术不端行为者,不论何时查实均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3.其他未尽事项以《浙江财经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为准。


浙江财经大学管理学院

202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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